为科学编制2027—2031年五年立法规划和2027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对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宜宾实践的法治保障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四川省立法条例》《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相关规定,现就征集2027-2031年立法规划建议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法建议项目征集的范围
本次征集的立法规划项目为建议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未来五年制定、修改、废止的地方性法规项目,范围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事项。
二、提出立法建议项目的主体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均可以提出立法规划建议项目。
三、提出立法建议项目的要求
立法规划建议项目应紧扣全市中心大局,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热点等问题,从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出发,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提出立法规划建议项目时,应当填写立法规划建议项目反馈表,写明立法依据、必要性、可行性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有条件的可以提供建议稿。
四、立法建议项目的提出方式和截止时间
立法规划建议项目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本次立法项目征集截止时间:2026年7月2日。
邮寄地址:宜宾市翠屏区都长街82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邮编:644000)
电子邮箱:ybsrdfgw@163.com
联系人:孙加力
联系电话:0831-8210580
附件:立法规划项目建议反馈表
宜宾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6年6月2日
来源:宜宾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编辑:杨万洪
责编:曾静
编审:黄睿麒